省住建廳印發《黑龍江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礎設施工程評標委員會成員評標行為信用評價辦法(試行)》
主題教育開展以來,省住建廳堅持問題導向,深入開展調查研究,著力解決突出問題。近年來,評標委員會成員不規范行為越來越多、違規操作時常出現,影響了招標投標活動公平競爭,對建筑市場營商環境造成負面影響。為切實解決評標委員會評標過程中評標紀律松散、評審能力不足、職業道德欠缺等突出問題,根據《招標投標法》《招標投標法實施條例》《黑龍江省建筑市場管理條例》等有關法律法規,省住建廳會同省發改委印發了《黑龍江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礎設施工程評標委員會成員評標行為信用評價辦法(試行)》。
《信用評價辦法》聚焦我省工程項目評標活動中的突出問題,學習借鑒國內先進省份評標工作經驗,創新對評標委員會約束機制,采取信用評價方式,制定了5方面21條評價措施。明確評價對象是評標專家庫抽取的評標專家和招標人派出的評標代表;明確評價內容,主要包括評標不良行為、評標良好行為;明確評價方法,通過建立個人信用檔案并開展對評標委員會成員行為評價;明確評價結果應用,通過動態信用評價得分確定評標委員會成員的使用和限制狀態;明確評價標準,制定了《黑龍江省房屋和市政工程評標委員會成員評標行為認定標準(2023版)》,不良行為標準細化為33項,良好行為標準細化為6項,便于各地監督管理部門執行和操作,力求信用評價起到實際效果。
《信用評價辦法》的實施,對參與工程招標投標活動的評標委員會成員產生了很大影響,增強了法律意識、提升了敬業精神、規范了評標行為、提高了技術水平,切實解決了評標委員會評標過程中評標紀律松散、評審能力不足、職業道德欠缺等突出問題,維護了招標投標制度公信力、優化了建筑市場營商環境,成為推動龍江住建事業的高質量發展的重要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