哈爾濱市松花江水源上移及輸水管線項目-臨時供電工程(凈水廠、輸水泵站、取水泵站)設計
哈爾濱市松花江水源上移及輸水管線項目-臨時供電工程(凈水廠、輸水泵站、取水泵站)設計 招標公告
招標編號:2021-GFSJ-015
1、招標條件
本招標項目哈爾濱市松花江水源上移及輸水管線項目已批準建設,招標人為哈爾濱市城市建設投資集團有限公司,建設資金來自發行國家債券,出資比例為100%。項目已具備招標條件,現對該項目的設計進行公開招標。
2、項目概況和招標范圍
2.1.項目名稱:哈爾濱市松花江水源上移及輸水管線項目-臨時供電工程(凈水廠、輸水泵站、取水泵站)設計。
2.2.建設地點:哈爾濱市。
2.3.建設內容(以招標人最終確定的建設內容及規模為準):本工程主要內容包括凈水廠、輸水泵站和取水泵站。
2.4.服務期限:3日歷天。
2.5.質量標準:合格。
2.6.招標范圍:凈水廠、輸水泵站和取水泵站臨時供電設計等工程設計所包含的所有工作內容及相關技術服務等。
2.7.標段劃分:本招標項目劃分為1個標段
3、投標人資格要求
3.1. 本次招標要求投標人須具備建設行政主管部門核發的電力行業(送電工程、變電工程)專業設計丙級及以上資質,并在人員等方面具有相應的設計能力的獨立法人或其他組織。
3.2. 投標人擬派的項目負責人(總設計師)須具備電力相關專業高級工程師資格。
3.3. 與招標人存在利害關系可能影響招標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組織或者個人,不得參加投標;單位負責人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關系的不同單位,不得同時參加同一標段投標或者未劃分標段的同一招標項目投標。(以先后順序為準)。
3.4. 投標人(企業)及其法定代表人、項目負責人不得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國"網站中列入失信被執行人名單,對屬于失信被執行人的,其投標將被否決。
3.5.投標人(企業)及其法定代表人、項目負責人近三年(2018年1月-獲取招標文件截止時間)不得在"中國裁判文書網"存在行賄犯罪記錄,如有行賄犯罪記錄的,其投標將被否決。
3.6.資格審查方式:本工程采用資格后審方式,主要資格審查標準、內容等詳見招標文件,只有資格審查合格的投標申請人才有可能被授予。
3.7.本項目不允許聯合體投標。
4、招標文件的獲取
4.1 凡有意參加投標者,請于2021年1月18日至2021年 1 月22日,每日上午9時至11時30分,下午14時至16時(北京時間,下同)到宜國發項目管理有限公司(哈爾濱市道里區群力第四大道399號匯智廣場中樓401)獲取招標文件,逾期不予受理。
4.2.招標文件每套售價500元,售后不退。
4.3.投標人在獲取招標文件時需攜帶以下材料加蓋公章的復印件(以下材料缺少任何一項,獲取招標文件將被拒絕):
(1)法定代表人身份證明書(原件)
(2)法定代表人身份證(復印件加蓋公章)
(3)授權委托書(原件)
(4)委托代理人身份證(復印件加蓋公章)
(5)營業執照(復印件加蓋公章)
(6)資質證書(復印件加蓋公章)
(7)基本賬戶開戶許可證(復印件加蓋公章)
(8)擬派項目負責人高級工程師職稱證書(復印件加蓋公章)
潛在投標人應對所提供材料的合法性、真實性、完整性負責,一經發現有弄虛作假情況,取消本項目投標資格。
5、投標文件的遞交
5.1.遞交投標文件截止時間、開標時間:2021年2月8日9時30分。
5.2.開標地點及方式:遞交至宜國發項目管理有限公司(哈爾濱市道里區群力第四大道399號匯智廣場中樓401)開標室。逾期送達的或者未送達指定地點的投標文件,招標人不予受理。
6、發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標公告在:中國招標投標公共服務平臺(http://cebpubservice.com)、宜國發項目管理有限公司網上發布。
7、其他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招標投標法實施條例》有關規定,潛在投標人或者其他利害關系人對本招標公告有異議的,應當在獲取招標文件期間以書面形式向招標人提出,書面異議材料應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權委托代理人簽字并加蓋單位公章,招標人將在收到異議之日起3日內作出答復。潛在投標人或者其他利害關系人捏造事實、偽造材料進行異議和惡意纏訴的,將嚴格按照國家及省市有關規定嚴肅處理,給他人造成損失的,依法承擔賠償責任。
8、聯系方式
招 標 人:哈爾濱市城市建設投資集團有限公司
地 址:哈爾濱市道里區建國街311號
聯系人:李女士
聯系方式:0451-51160376
招標代理機構:宜國發項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 哈爾濱市道里區群力第四大道399 號匯智廣場中樓401
聯 系 人:寇丹、曲檸
電 話: 0451-84215818
電子郵件:Dept1@guofa818.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