哈爾濱市松花江水源上移及輸水管線項目水土保持方案編制
哈爾濱市松花江水源上移及輸水管線項目
水土保持方案編制招標公告
項目編碼:2020-GFFW-027
1.招標條件
本招標項目哈爾濱市松花江水源上移及輸水管線項目已批準建設,招標人為哈爾濱市城市建設投資集團有限公司,建設資金來自發行國家債券,出資比例為100%。項目已具備招標條件,現對該項目的水土保持方案編制進行公開招標。
2.項目概況與招標范圍
2.1項目名稱:哈爾濱市松花江水源上移及輸水管線項目水土保持方案編制
2.2項目地點:哈爾濱市
2.3項目規模:110萬m3/d
2.4最高投標限價:41.6萬元
2.5服務周期:30日歷天
2.6質量標準:合格
2.7招標范圍:編制本項目水土保持方案,申報并通過政府主管部門審批。
3.投標人資格要求
3.1本次招標要求投標申請人須具有有效的營業執照或事業單位法人證書,并在人員、設備、財務等方面具有相應的水土保持方案服務能力。
3.2本次招標不接受聯合體投標。
3.3與招標人存在利害關系可能影響招標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組織或者個人,不得參加投標;單位負責人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關系的不同單位,不得同時參加同一標段投標或者未劃分標段的同一招標項目投標(以獲取招標文件的先后順序為準)。
3.4資格審查方式:本工程采用資格后審方式,主要資格審查標準、內容等詳見招標文件,只有資格審查合格的投標申請人才有可能被授予合同。
4.招標文件的獲取
4.1凡有意參加投標者,請于2020年03月 03 日至2020年 03月 07 日,每日上午9時至11時30分,下午14時至16時(北京時間,下同),請將下述4.4條要求的所有材料發送至guofa818_1@163.com電子郵箱并與招標代理機構聯系人(孫工15804632184)確認發送情況及獲取招標文件,未確認發送情況者,視為未發送,將不能獲取招標文件;逾期不予受理。
4.2招標文件每套售價 500 元,售后不退;投標人須將招標文件費用匯款至下述賬戶:
(1)戶名:宜國發項目管理有限公司
(2)賬號:23001865951050507272
(3)開戶銀行:建行哈爾濱道里支行
注:投標人與聯系人確認符合獲取招標文件要求后,須將招標文件費用匯至此賬戶,并將匯款憑證截圖發送至guofa818_1@163.com電子郵箱。
4.3招標文件將由郵件形式發送給潛在投標人。
4.4 投標人在獲取招標文件時需提供以下材料加蓋公章的掃描件(以下材料缺少任何一項,投標登記將被拒絕):
(1)法定代表人身份證(加蓋公章的掃描件);
(2)授權委托書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證(加蓋公章的掃描件,授權委托書須含代理人聯系電話);
(3)營業執照(加蓋公章的掃描件);
(4)企業組織機構代碼證(“四證合一”企業不需提供)(加蓋公章的掃描件)。
潛在投標人應對所提供材料的合法性、真實性、完整性負責。
5.投標文件的遞交
5.1投標文件遞交的截止時間詳見招標文件,形式為電子郵件發送至guofa818_1@163.com電子郵箱,具體操作如下:
在投標截止時間前投標人將電子加密版pdf格式投標文件、《投標承諾書》發送至guofa818_1@163.com郵箱,加密密碼于投標截止時間后10分鐘內發送至guofa818_1@163.com郵箱,如因投標人自身原因解密不成功,投標無效。
5.2逾期發送的或者未發送指定郵箱的投標文件,招標人不予受理。
6.發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標公告同時在中國招標投標公共服務平臺(http://cebpubservice.com)、宜國發項目管理有限公司網上發布。
7.其他
7.1投標人(投標企業)、法定代表人近三年(2017年1月1日至投標截止之日止)無行賄犯罪記錄,以中國裁判文書網(http:
7.2投標人(投標企業)、法定代表人不得被列入失信被執行人名單,以"信用中國"網址查詢為準,對屬于失信被執行人的投標人,不得參與本項目投標。
7.3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招標投標法實施條例》有關規定,潛在投標人或者其他利害關系人對本招標公告有異議的,應當在投標登記受理期間以書面形式向招標人提出,書面異議材料應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權委托代理人簽字并加蓋單位公章,招標人將在收到異議之日起3日內作出答復。潛在投標人或者其他利害關系人捏造事實、偽造材料進行異議和惡意纏訴的,將嚴格按照國家及省市有關規定嚴肅處理,給他人造成損失的,依法承擔賠償責任。
8.聯系方式
招標人:哈爾濱市城市建設投資集團有限公司
地址:哈爾濱市道里區建國街311號
聯系人:馬鳴千
招標代理機構:宜國發項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哈爾濱市道里區群力第四大道399號中樓401室
郵編:150076
聯系人:寇丹、曲檸
電話:0451-84215818
傳真:0451-8421128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