哈爾濱市停車管理提升項目配套供電工程施工—暫估價部分
招標編號:2019-GFSG-444
1.招標條件
本招標項目哈爾濱市停車管理提升項目配套供電工程已由上級主管部門批準,招標人為黑龍江華鼎建筑集團有限公司,項目資金來源為:企業自籌。項目已具備招標條件,現對該項目暫估價部分進行公開招標。
2.項目概況與招標范圍
2.1項目名稱:哈爾濱市停車管理提升項目配套供電工程施工—暫估價部分
2.2項目地點:哈爾濱市
2.3項目規模:約1萬延長米
2.4工期要求:計劃開工日期:2019年12月19日,計劃竣工日期:2020年1月2日,共15日歷天。
2.5招標范圍:工程量清單和圖紙內的全部內容
2.6質量標準:滿足國家相關專業驗收規范的合格標準
2.7標段劃分:共劃分為一個標段
3.投標人資格要求
3.1本次招標潛在投標人必須是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注冊的具有獨立法人資格的法人,投標人須具備建設行政主管部門核發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總承包三級及以上資質,有效的安全生產許可證,并在人員、設備、資金等方面具有相應的施工能力。
3.2本次招標要求潛在投標人擬派項目經理具備市政公用工程專業二級及以上注冊建造師資格,具備有效的安全生產考核合格證書,且未擔任其他在施建設工程項目的項目經理。
3.3本次招標不接受聯合體投標。
3.4潛在投標人須提供擬投標企業無拖欠工程款和農民工工資承諾書,以證明投標人沒有拖欠工程款和農民工工資的情形。
3.5資格審查方式:本工程采用資格后審方式,主要資格審查標準、內容等詳見招標文件,只有資格審查合格的投標人才有可能被授予合同。
4.招標文件的獲取
4.1凡有意參加投標者,請于2019年11月25日至2019年11月29日(法定公休日、法定節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時至11時30分,下午14時至16時(北京時間,下同),在宜國發項目管理有限公司(哈爾濱市道里區群力第四大道399號匯智廣場中樓401)獲取招標文件,逾期不予受理。
4.2獲取招標文件時需提供法人授權委托書、授權委托代理人身份證、資質證書、營業執照副本、安全生產許可證、企業基本帳戶的開戶許可證或基本存款賬戶信息單、擬派項目經理注冊證書及安全生產考核證書、擬投項目管理機構人員崗位證書、三類人員安全生產考核證、施工員(工長)1人、質量員(質檢員)1人、安全員1人、無拖欠工程款和農民工工資承諾書、“中國裁判文書網”、“信用中國”網站截圖以上材料的原件及復印件一份(復印件加蓋企業公章)。
4.3招標文件每套售價 500 元,售后不退。
5.投標文件的遞交
5.1投標文件遞交的截止時間詳見招標文件,投標文件遞交地址:宜國發項目管理有限公司(哈爾濱市道里區群力第四大道399號匯智廣場中樓401)。
5.2逾期送達的或者未送達指定地點的投標文件,招標人不予受理。
6.其他
6.1潛在投標人在招標文件獲取期間須自行到“中國裁判文書網”(www.court.gov.cn/wenshu.huml)查詢近三年是否有行賄犯罪記錄(查詢內容:企業、法定代表人及擬派的項目經理),如有行賄犯罪記錄的,其投標將被否決。
6.2潛在投標人須查詢投標企業及其法定代表人、擬派項目經理是否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國"網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列入失信被執行人名單,對屬于失信被執行人的投標人,其投標將被拒絕或否決。(查詢日期自本項目招標公告發布之日起)
6.3本項目將按哈爾濱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局"關于2018年度哈爾濱市建筑企業綜合信用評價有關情況的通報"文件執行,"138家企業(含外埠企業70家)因連續兩年被評價為不合格企業,將按照相關規定清出我市建筑市場;7家企業被省住建部門清出黑龍江省建筑市場。"名錄內的企業參加本項目投標將被否決。
6.4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招標投標法實施條例》有關規定,潛在投標人或者其他利害關系人對本招標公告有異議的,應當在投標登記受理期間以書面形式向招標人提出,書面異議材料應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權委托代理人簽字并加蓋單位公章,招標人將在收到異議之日起3日內作出答復。潛在投標人或者其他利害關系人捏造事實、偽造材料進行異議和惡意纏訴的,將嚴格按照國家及省市有關規定嚴肅處理,給他人造成損失的,依法承擔賠償責任。
本次招標公告同時在:
中國招標投標公共服務平臺(http://www.cebpubservice.com/)、宜國發項目管理有限公司網站(http://www.tjbaoda.cn)上發布。
7.聯系方式
招標人:黑龍江華鼎建筑集團有限公司
地址:哈爾濱市王崗大街675號7樓
聯系人:王學進
電話:0451-55135252
招標代理機構:宜國發項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哈爾濱市道里區群力第四大道399號匯智廣場中樓401
聯系人:邱鈺涵、陳茂超
電話:0451-84215818
傳真:0451-84211281
2019年11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