防洪紀念塔東廣場地下車庫改造維修項目建筑智能化施工
招標公告
招標編號:2015-GFSG-119
1.招標條件
防洪紀念塔東廣場地下車庫改造維修項目招標人為哈爾濱市城安停車場經營管理有限公司,項目資金來自自籌資金,項目已具備招標條件,現對該項目的建筑智能化施工進行公開招標。
2.項目概況與招標范圍
2.1項目名稱:防洪紀念塔東廣場地下車庫改造維修項目建筑智能化施工
2.2項目地點:尚志胡同26號地下停車場
2.3項目規模: 2500平方米
2.4項目資金來源:自籌資金
2.5計劃工期:2015年 11 月 1 日到2015年 11 月 20 日 共 20 日歷天
2.6招標范圍:完成施工圖紙及工程量清單范圍內包含的所有工作內容
2.7質量標準:合格
3.投標人資格要求
3.1本次招標要求投標人須具備建設行政主管部門核發的建筑智能化工程專業承包叁級及以上資質,投標期內沒有被司法機關列入失信被執行人名單、無涉及較重及嚴重失信行為的情形,沒有被相關部門列入"限制從業招投標企業名單"或經整改并經相關部門審核后重新取得投標資格,并在人員、設備、資金等方面具有相應的施工能力的獨立法人,其中,投標人擬派項目經理須具備機電工程專業貳級及以上建造師注冊執業證書、有效的安全生產考核證書,近三年內無行賄受賄記錄,投標期內沒有被司法機關列入失信被執行人名單、無涉及較重及嚴重失信行為的情形,且未擔任其他任何在施建設工程項目的項目經理。
3.2本次招標不接受聯合體投標。
3.3與招標人存在利害關系可能影響招標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組織或者個人,不得參加投標;單位負責人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關系的不同單位,不得同時參加同一標段投標或者未劃分標段的同一招標項目投標;同一公司具有獨立法人的子公司同時參加同一標段投標或者未劃分標段的同一招標項目投標時最多不得超過兩家(均以投標登記的先后順序為準)。
3.4根據《哈爾濱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礎設施工程招投標弄虛作假惡意投訴行為調查處理辦法》(哈建發[2009]209號)、《關于發布評標活動違法違規行為處理警示通告的通知》(哈建發[2010]178號)及《哈爾濱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礎設施工程項目串通投標行為認定處理辦法》哈建發[2011]61號的規定,本項目招投標過程中如出現有弄虛作假、惡意投訴和無理纏訴等行為的投標企業,將嚴格按規定處理。
4、資格審查的方法:
本次招標采用資格后審方式,主要資格審查標準、內容等詳見招標文件。
5.投標登記
5.1凡有意參加投標者,請于2015年10月19日至2015年10月23日(法定公休日、法定節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時至11時30分,下午14時至16時(北京時間,下同),在黑龍江省國發招標有限公司(哈爾濱市道里區群力第四大道399號中樓401)登記。
5.2登記時需提供企業資質證書副本、企業法人營業執照副本、安全生產許可證、項目負責人(貳級注冊建造師)注冊證書及安全生產考核合格證書,企業基本帳戶的開戶許可證、組織機構代碼證、授權委托代理人身份證、法定代表人身份證(復印件)以上材料的原件及復印件一份(復印件加蓋企業公章),逾期不予受理。
6.招標文件的獲取
6.1凡通過上述登記者,請于2015年10月19日至2015年10月23日(法定公休日、法定節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時至11時30分,下午14時至16時,在黑龍江省國發招標有限公司(哈爾濱市道里區群力第四大道399號中樓401)持單位介紹信購買招標文件。
6.2招標文件每套售價按相關文件執行,售后不退。圖紙只提供紙質圖紙。
6.3郵購招標文件的,需另加手續費(含郵費)100元。招標人在收到單位介紹信和郵購款(含手續費)后3日內寄送。
7.投標文件的遞交
7.1投標文件遞交的截止時間(投標截止時間,下同)詳見招標文件,地點為黑龍江省國發招標有限公司(哈爾濱市道里區群力第四大道399號中樓401)。
7.2逾期送達的或者未送達指定地點的投標文件,招標人不予受理。
8. 其它:
8.1投標人如有圍標、串標、陪標、以他人名義投標以及任何弄虛作假行為的,一經查實,其投標保證金將不予返還,給他人造成損失的依法承擔民事和刑事責任。
9.發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標公告同時發布在:
中國采購與招標網(
10.聯系方式
招標人:哈爾濱市城安停車場經營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哈爾濱市道里區天合街58號
招標代理機構:黑龍江省國發招標有限公司
地址:哈爾濱市道里區通達街347號
郵編:150076
聯系人:邱實
電話:0451-84215818
2015年10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