哈爾濱市城安停車場經營管理有限公司圍欄、標牌立柱采購及安裝項目
招標公告
項目編號:2018-GFCG-134
1.招標條件
本招標項目哈爾濱市城安停車場經營管理有限公司圍欄、標牌立柱采購及安裝項目已由上級主管部門批準建設,招標人為哈爾濱市城安停車場經營管理有限公司,建設資金來自企業自籌,出資比例為100%。項目已具備招標條件,現對該項目的圍欄、標牌立柱采購及安裝進行公開招標。
2.項目概況與招標范圍
2.1項目名稱:哈爾濱市城安停車場經營管理有限公司圍欄、標牌立柱采購及安裝項目2.2工程地點:哈爾濱市區內2.3資金來源:企業自籌2.4招標范圍:圍欄、標牌立柱采購及安裝2.5招標規模:圍欄13000米、底座4334個、圍欄立柱4334個、標牌立柱200根2.6計劃工期:合同簽訂后75日歷天內完工2.7質量標準:合格
3.投標人資格要求
3.1投標申請人必須是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注冊的具有獨立法人資格的法人及其他組織且經營范圍符合本項目招標要求,在人員、設備、資金等方面具有相應的履約能力。
3.2投標人業績:近三年(2015年4月1日至今)投標人承擔過一項200萬元及以上的類似采購項目的業績(須提供合同原件)
3.3本次招標不接受聯合體投標。
3.4 與招標人存在利害關系可能影響招標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組織或者個人,不得參加投標;單位負責人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關系的不同單位,不得同時參加同一標段投標或者未劃分標段的同一招標項目投標;同一集團公司具有獨立法人的子公司同時參加同一標段投標或者未劃分標段的同一招標項目投標時最多不得超過兩家(以購買文件的先后順序為準)。
3.5資格審查方式:本工程采用資格后審方式,主要資格審查標準、內容等詳見招標文件,只有資格審查合格的投標申請人才有可能被授予合同。
4.獲取招標文件
4.1凡有意參加投標者,請于2018年4月18日至2018年4月24日(法定公休日、法定節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時至11時30分,下午14時至16時(北京時間,下同),到宜國發項目管理有限公司(哈爾濱市道里區群力第四大道399號匯智廣場中樓401)獲取招標文件,逾期不予受理。4.2招標文件售價500元,售后不退。4.3 潛在投標人在獲取招標文件時需攜帶以下材料原件及復印件(復印件必須加蓋公章,否則不予受理):(1)法定代表人身份證復印件(法人身份證明);(2)授權委托人身份證及授權委托書(授權委托書必須有公章及法人章);(3)營業執照副本;(4)業績佐證材料;(5)企業組織機構代碼證;(6)稅務登記證書;(7)基本賬戶開戶許可證;注:已取得"三證一碼"營業執照的企業,不需提供組織機構代碼證副本及稅務登記證。本公告要求投標人提供的所有材料,必須合法、真實有效,一經查實有弄虛作假行為,取消其投標資格,并上報行政主管機構,進行行政處罰、同時追究其法律責任。
5.投標文件的遞交
5.1投標文件遞交的截止時間詳見招標文件,地點為宜國發項目管理有限公司(哈爾濱市道里區群力第四大道399號匯智廣場中樓401)。5.2逾期送達的或者未送達指定地點的投標文件,招標人不予受理。
6.發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標公告同時在:
中國招標投標公共服務平臺(http://www.cebpubservice.com)、宜國發項目管理有限公司網站上發布。
7.其他
7.1招標人將通過《檢察機關行賄犯罪檔案查詢系統》對項目投標企業及其法定代表人近三年行賄犯罪檔案進行查詢。
7.2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招標投標法實施條例》有關規定,潛在投標人或者其他利害關系人對本招標公告有異議的,應當在獲取招標文件期間以書面形式向招標人提出,書面異議材料應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權委托代理人簽字并加蓋單位公章,招標人將在收到異議之日起3日內作出答復。潛在投標人或者其他利害關系人捏造事實、偽造材料進行異議和惡意纏訴的,將嚴格按照國家及省市有關規定嚴肅處理,給他人造成損失的,依法承擔賠償責任。
8.聯系方式
招標人:哈爾濱市城安停車場經營管理有限公司
聯系人:王曉偉
電話:0451-51660369
招標代理機構:宜國發項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哈爾濱市道里區群力第四大道399號匯智廣場中樓401
聯系人:邱鈺涵、陳茂超
電話:0451-84215818
傳真:0451-84211281
2018年4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