哈爾濱市城市建設投資集團有限公司安保服務項目
招 標 公 告
項目編號:2017-GFFW-310
1.招標條件
宜國發項目管理有限公司受哈爾濱市城市建設投資集團有限公司的委托,對哈爾濱市城市建設投資集團有限公司安保服務項目進行公開招標,現歡迎國內合格的保安公司參加。
2.項目概況與招標范圍
2.1項目名稱:哈爾濱市城市建設投資集團有限公司安保服務項目;
2.2服務地點:哈爾濱市建國街309號;
2.3招標內容:安保服務;
2.4服務期限:合同簽訂后1年;
3.投標人資格要求
3.1本次招標要求投標人須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注冊的具有獨立法人資格且經營范圍符合本項目招標要求在人員、設備、資金等方面具有相應的履約能力。
3.2投標人須具備具有合法經營資格和公安部門頒發的保安服務許可證且具備九名(含)以上的保安員,其中擬派至本項目的1名保安隊長年齡在35-50周歲之間(即1967年-1987年之間出生)、擬派至本項目的7名保安員年齡在18-35周歲之間(即1982年-1999年之間出生)、擬派至本項目的1名收發員年齡在18-40周歲之間(即1977年-1999年之間出生),以上人員均須經國家保安員考試審查合格且無犯罪前科有3年以上保安工作經驗,具備有效的中華人民共和國保安員證,入職后須提供健康證。
3.3本次招標不接受聯合體投標。。
3.4與招標人存在利害關系可能影響招標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組織或者個人,不得參加投標;單位負責人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關系的不同單位,不得同時參加同一標段投標或者未劃分標段的同一招標項目投標;同一公司具有獨立法人的子公司同時參加同一標段投標或者未劃分標段的同一招標項目投標時最多不得超過兩家(以投標登記的先后順序為準)。
3.5資格審查方式:本工程采用資格后審方式,主要資格審查標準、內容等詳見招標文件,只有資格審查合格的投標申請人才有可能被授予合同。
4.投標登記獲取招標文件
4.1凡有意參加投標者,請于2017年10月 30 日至2017年11月3日(法定公休日、法定節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時至11時,下午14時至16時(北京時間,下同),到宜國發項目管理有限公司(哈爾濱市道里區群力第四大道399號匯智廣場中樓401)進行投標登記并獲取招標文件,逾期不予受理。
4.2招標文件每套售價500元,售后不退。
4.3郵購招標文件的,需另加手續費(含郵費) 200元。招標人在收到郵購款(含手續費)后2日內寄送。
4.4 潛在投標人在投標登記時需攜帶以下材料:
(1)法定代表人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加蓋公章)及授權委托人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加蓋公章);
(2)法定代表人的授權委托書(原件);
(3)營業執照(原件及復印件加蓋公章);
(4) 企業組織機構代碼證(原件及復印件加蓋公章,如已辦理“四證合一”可提供營業執照);
(5)基本賬戶開戶許可證(原件及復印件加蓋公章);
(6)稅務登記許可證(原件及復印件加蓋公章,如已辦理“四證合一”可提供營業執照);
(7)擬派至本項目的保安員資格證明材料:至少九名,提供身份證、保安員證(原件及復印件加蓋公章)。
潛在投標人應對所提供材料的合法性、真實性、完整性負責。
5.投標文件的遞交
5.1投標文件遞交的截止時間(投標截止時間,下同)詳見招標文件,地點為宜國發項目管理有限公司(哈爾濱市道里區群力第四大道399號匯智廣場中樓401)。
5.2逾期送達的或者未送達指定地點的投標文件,招標人不予受理。
6.發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標公告同時在:中國采購與招標網(<http://www.chinabidding.com.cn>);
宜國發項目管理有限公司網站上發布。
7.其他
7.1招標人將通過《檢察機關行賄犯罪檔案查詢系統》對項目投標企業及其法定代表人近 3 年行賄犯罪檔案進行查詢。
7.2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招標投標法實施條例》有關規定,潛在投標人或者其他利害關系人對本招標公告有異議的,應當在投標登記受理期間以書面形式向招標人提出,書面異議材料應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權委托代理人簽字并加蓋單位公章,招標人將在收到異議之日起3日內作出答復。潛在投標人或者其他利害關系人捏造事實、偽造材料進行異議和惡意纏訴的,將嚴格按照國家及省市有關規定嚴肅處理,給他人造成損失的,依法承擔賠償責任。
8.聯系方式
招標人:哈爾濱市城市建設投資集團有限公司
地址:哈爾濱市道里區建國街309號
招標代理機構:宜國發項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哈爾濱市道里區群力第四大道399號匯智廣場中樓401
郵編:150070
聯系人:邱鈺涵、陳茂超
電話:0451-84215818
傳真:0451-84211281
2017 年10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