叉車、牽引車采購項目
招標公告
項目編號:2016-GFCG-239
1. 招標條件
哈爾濱哈飛汽車工業集團有限公司的叉車、牽引車采購項目由上級批準招標。招標人為哈爾濱哈飛汽車工業集團有限公司,建設資金來源為企業自籌,現決定對該項目的供貨及服務重新進行國內公開招標,擇優選定供應商。
2. 項目概況與招標范圍
2.1 項目名稱:叉車、牽引車采購項目。
2.2采購內容:10臺3噸電瓶叉車、3臺5噸電動牽引車,具體參數詳見招標文件。
2.3 供貨地點:哈爾濱哈飛汽車工業集團有限公司。
2.4 招標范圍:10臺3噸電瓶叉車、3臺5噸電動牽引車的采購等相關交鑰匙項目。
2.5 供 貨 期:甲乙雙方簽訂合同后40天內完成。
2.6質量標準:符合現行國家標準、企業標準、行業標準(標準有沖突的按高標準執行)。
3. 投標人資格要求
3.1本次招標要求投標人必須是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注冊的具有獨立法人資格的法人或者其他組織;其經營范圍必須符合本次招標要求,明確體現本次招標內容;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須的專業技術、設備和經濟能力,具有良好的商業信譽、健全的財務會計制度及履約記錄;無行賄受賄記錄、投標期內沒有被司法機關列入失信被執行人名單,投標期內沒有被行政主管部門列入最新的“限制從業招投標企業名單”或經整改后重新取得投標資格。
3.2投標人需要提供特種設備試驗合格證、特種設備制造許可證、質量管理體系認證證書。
3.3投標人如為經銷代理商,要求具備地區一級經銷商資質。登記時需提供生產商授權書或經銷協議,本項目只接受同一品牌的一家生產廠商或經銷代理商(以投標登記先后順序為準)。
3.4法定代表人為同一人的兩個及兩個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資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都不得在同一貨物招標中同時投標。
3.5本次招標不接受聯合體投標。
3.6本工程采用資格后審方式,主要資格審查標準和內容詳見招標文件,只有資格審查合格的投標申請人才有可能被授予合同。
4. 投標登記及獲取招標文件
4.1 凡有意參加投標者,請于2016年12月2日至2016年12月8日,每日上午9:00時至11:00時,下午14:00時至16:00時(北京時間,下同),在黑龍江國發項目管理有限責任公司(哈爾濱市道里區群力第四大道399號匯智廣場中樓401)投標登記。
4.2 投標人登記時須攜帶以下證件:
投標申請人須攜帶營業執照、開戶許可證、組織機構代碼證、法人身份證(加蓋公章的復印件)、授權委托書、被授權人身份證、生產商授權書或經銷協議(如為經銷商或代理商須提供)、特種設備試驗合格證、特種設備制造許可證、質量管理體系認證證書,以上材料的原件及加蓋公章的復印件,如缺少以上任何一項,投標登記將被拒絕。
4.3招標文件每套售價500元/包,售后不退。
5.投標文件的遞交
5.1投標文件遞交的截止時間詳見招標文件,地點為黑龍江國發項目管理有限責任公司(哈爾濱市道里區群力第四大道399號匯智廣場中樓401)。
5.2逾期送達的或者未送達指定地點的投標文件,招標人不予受理。
6.發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標公告在:中國采購與招標網(<http://www.chinabidding.com.cn>)、黑龍江國發項目管理有限責任公司(http://www.tjbaoda.cn)網站上發布。
7.其他
7.1招標人(招標代理機構)將通過《檢察機關行賄犯罪檔案查詢系統》對投標企業、法定代表人近三年行賄犯罪檔案進行查詢,存在行賄犯罪記錄的,將視為投標登記無效,投標將被拒絕。
7.2投標人應對所登記內容的合法性、真實性、完整性、準確性、及時性、以及由此可能引發的一切后果負全責。
7.3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招標投標法實施條例》規定,投標人或者其他利害關系人認為本項目招標公告、招標文件內容違法或者不當的,應當在投標截止時間10日前,以書面方式并加蓋投標人公章、法人或授權委托人簽字后向招標人提出異議,招標人將自收到異議之日起3日內作出答復。投標人或者其他利害關系人在本項目招標投標活動中如出現捏造事實、偽造材料、以非法手段或非法途徑取得證明材料進行異議和投訴、以及惡意投訴、無理纏訴等行為的,將嚴格按國家及省市相關法律法規規定處理,給他人造成損失的依法承擔賠償責任。
8.聯系方式
招 標 人:哈爾濱哈飛汽車工業集團有限公司
地 址:哈爾濱經濟技術開發區哈平路集中區征儀南路1號
聯 系 人:張曉鑫、徐強、柳利剛
電話: 13703657680、13796019155、13704811359
招標代理機構:黑龍江國發項目管理有限責任公司
地 址:哈爾濱市道里區群力第四大道399號匯智廣場中樓401
聯 系 人:朱治陽、寇丹
電 話:0451-84215818
傳 真:0451-84211281
日 期:二〇一六年十二月二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