哈爾濱陽光水工業有限公司水處理技術及設備研發中心11#樓軟裝采購項目招標公告(三次)
哈爾濱陽光水工業有限公司水處理技術及設備研發中心11#樓軟裝采購項目
招標公告(三次)
項目編碼:2016-GFCG-082
1.招標條件
本招標項目江海證券有限公司江北新辦公樓現已建設完成,招標人為江海證券有限公司,建設資金來自企業自籌,出資比例為100% 。項目已具備招標條件,現對該項目的軟裝采購進行公開招標。
2.項目概況與招標范圍
2.1項目名稱:哈爾濱陽光水工業有限公司水處理技術及設備研發中心11#樓軟裝采購項目
2.2項目地點:哈爾濱市松北區創新三路與雪花西街交叉口(江海證券新辦公樓)
2.3招標范圍:按照甲方提供的圖紙,完成江海證券新辦公樓室內整體軟裝裝修服務,包括裝飾品、裝飾畫、窗簾、地毯及導視系統等生產、運輸和安裝服務。
2.4合同估算價:約220萬元(含深化設計費36萬元)
2.5交貨及安裝時間:采購合同簽訂后50日歷天
3.投標人資格要求
3.1投標人應為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不含香港、澳門、臺灣地區)法律上和財務上獨立的法人,合法運作并獨立于招標人和招標代理機構。注冊資本或開辦資金應不低于300萬元人民幣(如注冊資本或開辦資金為其他外幣的,按照投標文件遞交截止之日中國人民銀行公布的銀行間外匯市場人民幣匯率中間價折算為等值人民幣)。
3.2從事設計行業、軟裝行業5年以上。
3.3 投標人應具備一般納稅人資格,須開具增值稅專用發票。
3.4投標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投標人被責令停業或破產狀態的;
(2)投標人被暫停或取消投標資格的;
(3)投標人財產被重組、接管、查封、扣押或凍結的;
(4)投標人在最近三年內有騙取中標或嚴重違約的;
(5)投標產品在使用過程中出現過重大質量問題且尚未妥善解決的。
3.5本次招標不接受聯合體投標。
3.6與招標人存在利害關系可能影響招標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組織或者個人,不得參加投標;單位負責人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關系的不同單位,不得同時參加同一標段投標或者未劃分標段的同一招標項目投標;同一集團公司具有獨立法人的子公司同時參加同一標段投標或者未劃分標段的同一招標項目投標時最多不得超過兩家(以投標登記的先后順序為準)。
3.7資格審查方式:本工程采用資格后審方式,主要資格審查標準、內容等詳見招標文件,只有資格審查合格的投標申請人才有可能被授予合同。
4.投標登記獲取招標文件
4.1凡有意參加投標者,請于2016年8月17日至2016年8月23日(法定公休日、法定節假日除外),每日上午09時至11時30分,下午14時至16時(北京時間,下同),到黑龍江國發項目管理有限責任公司(哈爾濱市道里區群力第四大道399號匯智廣場中樓401)進行投標登記,以便獲取招標文件,逾期不予受理。
4.2招標文件每套售價500元,售后不退。
4.3郵購招標文件的,需另加手續費(含郵費)50元。招標人在收到郵購款(含手續費)后2日內寄送。
4.4潛在投標人在投標登記時需提供以下材料:
(1)授權委托書(原件);
(2)法定代表人身份證(加蓋企業公章的清晰復印件);
(3)授權委托代理人身份證(原件及加蓋企業公章的清晰復印件);
(4)營業執照(原件及加蓋企業公章的清晰復印件);
(5)組織機構代碼證(原件及加蓋企業公章的清晰復印件);
(6)基本開戶許可證(原件及加蓋企業公章的清晰復印件);
(7)軟裝行業近3年內單項合同金額100萬及以上不少于3份(加蓋企業公章的清晰復印件)
以上材料的復印件須清晰、完整且加蓋企業公章,潛在投標人應對所提供材料的合法性、真實性、完整性負責。
5.投標文件的遞交
5.1投標文件遞交的截止時間(投標截止時間,下同)詳見招標文件,地點為黑龍江國發項目管理有限責任公司(哈爾濱市道里區群力第四大道399號匯智廣場中樓401)。
5.2逾期送達的或者未送達指定地點的投標文件,招標人不予受理。
6.發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標公告在中國采購與招標網(http://www.chinabidding.org.cn/)及黑龍江國發項目管理有限責任公司網站(http://www.tjbaoda.cn)上發布。
7.其他
7.1招標人(招標代理機構)將通過《檢察機關行賄犯罪檔案查詢系統》對項目投標企業及其法定代表人近 3 年行賄犯罪檔案進行查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