哈爾濱理工大學納米實驗室電纜采購及鋪設工程
來源:本站 瀏覽量:1944 日期2012-09-12
招標公告(重發)
由于上次報名家數不足三家,現決定重新發布公告
招標編號:2012-GFCG-078
1.招標條件
本招標項目哈爾濱理工大學納米實驗室電纜采購及鋪設工程已由黑龍江省發展和改革委員會以黑發改社會【2010】1514號文件批準建設,招標人為哈爾濱理工大學,建設資金來自政府投資、學校自籌,項目已具備招標條件,現對該項目的施工進行公開招標。
2.項目概況與招標范圍
2.1項目名稱:哈爾濱理工大學納米實驗室電纜采購及鋪設工程
2.2建設地點:哈爾濱市南崗區學府路52號哈爾濱理工大學西區
2.3計劃工期:2012年10月11日至2012年10月17日
2.4工程質量標準:合格
2.5投資估算:42 萬元
2.6招標范圍:采購YJV223*2402+1*120一根690米國標電纜;安裝三根電纜并重新接頭一根電纜
3.投標人資格要求
3.1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的具有獨立法人資格的法人或其他組織,滿足本次招標采購能力的設備生產廠家或有經銷權的代理商,且有合同執行能力的獨立法人均可參加投標。
3.2本次招標接受聯合體投標。本次招標針對同一產品只接受一家生產廠家或代理商投標。
3.3集團公司中母公司與子公司或分公司同時申請時,只接收母公司的申請;母公司沒有申請時,只接受不超過兩個子公司的同時申請。(集團公司包括具有投資參股關系的關聯體,具有直接管理或被管理關系的子母公司,法人代表人為同一人的兩個及兩個以上法人。)
3.4根據《哈爾濱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礎設施工程招投標弄虛作假惡意投訴行為調查處理辦法》(哈建發【2009】209號)和《關于發布評標活動違法違規行為處理警示通告的通知》(哈建發【2010】178號)的規定,本項目招投標過程中如出現有弄虛作假、惡意投訴和無理纏訴行為的投標企業,將嚴格按規定處理及《哈爾濱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礎設施工程項目串通投標行為認定處理辦法》哈建發〔2011〕61號的規定,本項目招投標過程中如出現有弄虛作假、惡意投訴和無理纏訴等行為的投標企業,將嚴格按規定處理。
4.投標報名
4.1報名時需攜帶企業法人營業執照副本原件、組織機構代碼證副本原件、稅務登記證副本原件、法定代表人授權委托書及身份證、經銷商還需提供產品授權委托書原件及以上材料的復印件一份(復印件加蓋企業公章),凡有意參加投標者,請于2012年9月12日至2012年9月18日(法定公休日、法定節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時至11時30分,下午14時至16時(北京時間,下同),在黑龍江省國發招標有限公司報名及領取招標文件。
4.2招標文件費按相關的規定執行,售后不退。
5.發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標公告在中國采購與招標網(http://www.chinabidding.org.cn/)、黑龍江省國發招標有限公司網站上發布。
6.資格審查方式:
本項目資格審查方式為資格后審。
7.招標人負責辦理市電業局停電會簽。
8.聯系方式
招標人:哈爾濱理工大學
招標人地址:哈爾濱市南崗區學府路52號
招標代理機構:黑龍江省國發招標有限公司
地址:哈爾濱市道里區通達街347號
郵 編:150076
聯 系人:邱實
電 話:0451-84215818
傳 真:0451-55532688
電子郵件:guofa818@163.com
2012年9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