哈爾濱理工大學教師公寓項目勘察
來源:本站 瀏覽量:2000 日期2012-09-12
招標公告
招標編號:KC0100G12041
1.招標條件
本招標項目哈爾濱理工大學教師公寓項目勘察已由哈爾濱市發(fā)展和改革委員會辦公室以哈發(fā)改審批【2012】105號批準建設,招標人為哈爾濱理工大學,建設資金來自學校自籌,出資比例為100%。項目已具備招標條件,現對該項目勘察進行公開招標。
2.項目概況與招標范圍
2.1建設地點:南崗區(qū)理工大學與規(guī)劃工電路、長壽路合圍地段
2.2建設規(guī)模:27.95萬平方米
2.3勘察周期:30日歷天
2.4招標范圍:巖土勘察
3.投標人資格要求
3.1本次招標要求投標人須具備建設行政主管部門核發(fā)的建筑工程勘察專業(yè)甲級資質的獨立法人,并在人員、設備、資金等方面具有相應的施工能力。
3.2你單位不可以組成聯合體投標。
3.3本次招標要求各標段投標人擬派項目勘察的總負責人均具備國家注冊巖土工程師執(zhí)業(yè)資格且已注冊到投標單位,在中標后不得擅自更換。
3.4本次招標不接受聯合體投標。
3.5與招標人存在利害關系可能影響招標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組織或者個人,不得參加投標;單位負責人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關系的不同單位,不得同時參加同一標段投標或者未劃分標段的同一招標項目投標;同一公司具有獨立法人的子公司同時參加同一標段投標或者未劃分標段的同一招標項目投標時最多不得超過兩家(以投標登記的先后順序為準)。
3.6本招標項目采用資格后審的資格審查方式,主要資格審查標準和內容詳見招標文件,只有資格審查合格的投標申請人才有可能被授予合同。
3.7根據《哈爾濱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礎設施工程招投標弄虛作假惡意投訴行為調查處理辦法》(哈建發(fā)【2009】209號)和《關于發(fā)布評標活動違法違規(guī)行為處理警示通告的通知》(哈建發(fā)【2010】178號)的規(guī)定,本項目招投標過程中如出現有弄虛作假、惡意投訴和無理纏訴行為的投標企業(yè),將嚴格按規(guī)定處理。
4.投標報名
4.1報名時需攜帶企業(yè)法定代表人授權委托書、授權委托代理人身份證、企業(yè)法人營業(yè)執(zhí)照副本、企業(yè)資質證書副本、勘察總負責人國家注冊巖土工程師執(zhí)業(yè)資格證、投標企業(yè)基本賬戶的開戶許可證、檢察機關出具的《查詢行賄犯罪檔案結果告知函》等上述報名材料的原件及復印件(復印件須加蓋公章)請于 2012年9月7日至2012年9月13日(節(jié)假日除外),每天上午9時至11時30分,下午14時至16時,,在哈爾濱市建設工程交易中心(哈爾濱市道里區(qū)民安街122號報名大廳)報名。
5.招標文件的獲取
5.1凡通過上述報名者,請于2012年9月7日至2012年9月13日(節(jié)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時至11時30分,下午14時至16時,在哈爾濱市建設工程交易中心(哈爾濱市道里區(qū)民安街122號報名大廳)持單位介紹信購買招標文件。
5.2招標文件每套售價500元人民幣,售后不退。
6.發(fā)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標公告同時在哈爾濱市建設工程信息網、哈爾濱市建設工程交易中心電子大屏幕上發(fā)布。
7.招標人(招標代理機構)將通過《檢查機關行賄犯罪檔案查詢系統(tǒng)》對投標企業(yè)行賄犯罪檔案進行查詢,對存在行賄犯罪記錄的不得投標。
8.聯系方式
招標人:哈爾濱理工大學
招標代理機構:黑龍江省國發(fā)招標有限公司
地址:哈爾濱市道里區(qū)通達街347號
郵編:150076
聯系人:邱實
電話:0451-84215818
傳真:0451-84215818
2012年9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