哈爾濱市三環路西線跨松花江大橋堤岸護砌工程
來源:本站 瀏覽量:2225 日期2012-01-11
招標公告
招標編號:SG0100G12009
1.招標條件
本招標項目哈爾濱市三環路西線跨松花江大橋堤岸護砌工程已由哈爾濱市發展和改革委員會以哈發該投資【2010】113號文件批準建設,招標人為哈爾濱市城市建設投資集團有限公司,建設資金來自政府投資、銀行貸款,項目已具備招標條件,現對該項目的施工進行公開招標。
2.項目概況與招標范圍
2.1項目名稱:哈爾濱市三環路西線跨松花江大橋堤岸護砌工程
2.2建設地點:哈爾濱市
2.3建設規模:2000米。
2.4計劃工期:2012年2月 10 日至2012年7 月 30 日
2.5工程質量標準:合格工程
2.6投資估算:1200萬元
2.7招標范圍:施工總承包
3.投標人資格要求
3.1本次招標要求投標人須具備建設行政主管部門核發的水電水利工程施工總承包二級及其以上資質或港口與航道工程施工總承包二級及其以上資質,并在人員、設備、資金等方面具有相應的施工能力,其中投標人擬派項目經理須具備水利水電專業或港口與航道工程專業貳級注冊建造師執業資格,具備有效的安全生產考核合格證書,且未擔任其他在施建設工程項目的項目經理。
3.2本次招標不接受聯合體投標。
3.3集團公司中母公司與子公司同時申請時,只接收母公司的申請;母公司沒有申請時,只接受不超過兩個子公司的同時申請。(集團公司包括具有投資參股關系的關聯體,具有直接管理或被管理關系的子母公司,法人代表人為同一人的兩個及兩個以上法人。)
3.4根據《哈爾濱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礎設施工程招投標弄虛作假惡意投訴行為調查處理辦法》(哈建發【2009】209號)和《關于發布評標活動違法違規行為處理警示通告的通知》(哈建發【2010】178號)的規定,本項目招投標過程中如出現有弄虛作假、惡意投訴和無理纏訴行為的投標企業,將嚴格按規定處理及《哈爾濱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礎設施工程項目串通投標行為認定處理辦法》哈建發〔2011〕61號的規定,本項目招投標過程中如出現有弄虛作假、惡意投訴和無理纏訴等行為的投標企業,將嚴格按規定處理。
4.投標報名
4.1報名時需攜帶企業營業執照、資質證書、安全生產許可證、項目經理貳級建造師注冊證及安全生產考核證、企業基本帳戶的開戶許可證、法人授權委托書、被授權人身份證、哈爾濱市建設領域清理拖欠工程款和農民工工資領導小組辦公室開具的無拖欠工程款和農民工工資證明原件及以上材料的復印件一份(復印件加蓋企業公章),如是外省企業還需具有黑龍江省建設廳出具的針對本招標項目投標的建筑市場準入備案手續,凡有意參加投標者,請于2012年 1 月 11日至2012年 1 月 17 日(法定公休日、法定節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時至11時30分,下午14時至16時(北京時間,下同),在哈爾濱市建設工程交易中心報名及領取招標文件。
4.2招標文件每套售價500 元,售后不退。
5.發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標公告同時在哈爾濱市建設工程信息網、黑龍江建設工程信息網、中國采購與招標網(http://www.chinabidding.org.cn/)哈爾濱市建設工程交易中心電子大屏幕上發布。
6.資格審查方式:
本項目資格審查方式為資格后審。
7.聯系方式
招標人:哈爾濱市城市建設投資集團有限公司
招標代理機構:黑龍江省國發招標有限公司
地址:哈爾濱市道里區通達街347號
郵 編:150076
聯 系人:邱實
電 話:0451-84215818
傳 真:0451-55532688
電子郵件:guofa818@163.com
2012年 1 月 11日